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那么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二)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对报请国土资源部 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以上就是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在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个人无法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如果农民个户开垦了荒地,还要看其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经批准,一般集体会以发包的形式,优先发包给开垦人,并且开垦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补偿标准然后是怎么规定的?
      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补偿标准然后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建设各类公用设施,会需要征用土地,而对于土地被征用的老百姓来说,他们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征地补偿的问题了。我国各省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有所不同,各个地区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征地补偿标准,那宜宾市南溪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


·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一、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看守所异地临时羁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8个月零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刑事案件异地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异地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异地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二、移送管辖的实质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


·离婚异地孩子抚养费标准
      近年来,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导致了单亲家庭的孩子越来越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缺少父母双方的陪伴。夫妻双方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可以自行协商,也可由法院进行判决。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是有一定的制度规定的,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离婚异地孩...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是什么样的 一、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样本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甲方在位于____...


·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漳州位于我国福建,根据福建省近年来的城市规划建设来看,漳州也属于福建省政府重点规划的一个地区。在漳州市当地政府开始拆迁工作之前,想必漳州市范围内的各位公民也非常关心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特在以下文章当中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漳州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征收...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一、根据经常居住地定义确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


·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方面?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方面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有哪些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 当单位地址变更时,是不能开发票的;地址变更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在原主管税务局购买的发票剩余的应交回缴销,办理迁移到新的主管税务局,重新购买发票。至于开票系统中的地址,可凭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由服务公司...


·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是我国赋予农村地区村民一项特殊的物权,他在继承权性质上与商品房宅基地有着根本的区别,因而也很容易混淆,引起很多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案件。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的法律知识 农村宅基地产生的继承纠纷通常分为宅基地本身继承纠纷以及宅基地上附...


·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就是对该土体拥有使用权的有效凭证。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主要在于不能买卖交易也不能作抵押用而且有被不良开发商不良使用的风险。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具体概念,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风险下面详细了解一下。 一、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 没有土地使用证危害大,具体如下:1、没有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