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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区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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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

  •   母亲对婴儿有天然的抚养义务,自孩子出生便天然具有。我国有诸多法律对于此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第52条中第4款规定,父母对于未成人有着抚养义务,但是拒绝抚养的,且情节恶劣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1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母亲不要婴儿算遗弃罪吗对于母亲不要婴儿情况,可分开进行讨论,对于界定是遗

  •   遗赠在什么时候是有效的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遗赠。遗赠人的行为能力应以遗嘱设立时的情况为准。2、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遗赠人行使遗赠权,只能处理其个人所有合法财产,不得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

  •   怎么证明老人立遗嘱时有老年痴呆?一、怎么证明老人立遗嘱时有老年痴呆?只有出具医疗的证明材料才可以确定是否有老年痴呆。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因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所以其所立的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

  •   一、遗嘱不列明财产内容有效吗?有效的,有效遗嘱是指符合《民法典》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二十二条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

  •   继承人的继承权也是有可能丧失的,要是确认继承权丧失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特定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了。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呢?现在,我们总结了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帮助你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否既遂,

  •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

  •   一、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

  • ·继承诉讼中借名买房的抗辩
      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采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体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仅有出资事实并不能对抗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也无法设立不动产物权。在继承诉讼中,一方继承人经常会提出诉争房产系借名买房的抗辩


  •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应该是相亲相爱才对,即便是一方生了严重的疾病,另一方也应当尽自己的力量去挽救,不能做出抛弃的事情。如果一方将对方遗弃,导致被遗弃的一方发生严重人身伤害的,行为人可能会触犯刑法,那么法律规定夫妻遗弃罪判刑吗?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讲一讲。一、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

  •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现实生活中,总会有粗心的人对自己的财物不重视因而导致丢失,被遗忘而丢失的财物有可能会被他人拾得,这时如果他人拾得财物而不归还很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为总会有人不清楚侵占罪和遗忘物的定义是什么,因此在这里为您解答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请往下阅读。一、遗忘物是什么?遗失物又是什么?

  •   一、人去世后遗产怎么处理?1、人去世后遗产按照生前所留下来的遗嘱当中的意思表示来进行继承。或者是法定继承。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亲生父母要是再婚的,此时子女就可能会与父母的再婚对象存在一个继父母子女的关系。那么要是继父母不幸去世的话,继子女的继承权该如何来确定呢?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   立遗嘱怎么跟老人商量?立遗嘱和老年人进行商量的话,必须要通过一个合理的方式来进行沟通,这样的话才能够帮助老人来立下遗嘱,当然这些具体的遗嘱方式的立夏的话,内容必须要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千万不能够对此做出一定的歪曲和篡改。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

  •   说到继承人的顺序,那么肯定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此时我们除了要知道遗产继承人的顺序外,还要知道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怎样的法定继承根据一定的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

  • ·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在哪里公证,能否撤销
      继承权是被继承者的权利,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在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若是想要放弃继承权,那么此时最好是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同时办理相应的公证。那么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在哪里公证?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何公证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


  •   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有继承权吗?姥爷去世了外孙子没有继承权,我国法院当中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并不包括外孙子。第二顺序继承人要在没有相关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依照法定继承的才能实际继承得遗产,所以,孙子有继承权,但实际能否继承的到被继承人的遗产,就要看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了,遗嘱继承就不轮其继承顺序了

  •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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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房屋自立遗嘱还需要公正吗?
      奶奶过世后把房屋给父亲,家人都商讨过,写了一份同意书类的东西,管用吗?需不需要我奶奶在写一份遗嘱?老人不认识字,代写摁手印可以吗?写完就自动生效还是要找机构证明?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嘱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来继承?如先前以赠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来继承?如先前以赠与,现在遗嘱有效吗?

    ·如果子女被过继给别人,那么子女还有权继承
      如果子女被过继给别人,那么子女还有权继承

    ·遗嘱是否有效?借的钱用还吗
      遗嘱是否有效?借的钱用还吗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现农村 户口在农村买房和地以后户口迁入市内房和地能不能出售继承
      本人已婚老公市内户口才在农村老家买了一处老房和二亩地是我的名以后户口迁入市内农村的房和地能不能出售或继承

    ·这官司有得打吗,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没她的份这官司有
      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没她的份这官司有得打吗

    ·女儿是否有权利起诉重新写房产继承协议
      女儿是否有权利起诉重新写房产继承协议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兄弟不配合,所以办不了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兄弟不配合,所以办不了房产继承权公证,请问,法院是否可以办理遗嘱确认合法,再去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更名呢?谢谢给予回复。

    ·我丈夫的奶奶名下有一间祖屋,而他奶奶及爷爷已经去世。现将该祖屋以继承的
      我丈夫的奶奶名下有一间祖屋,而他奶奶及爷爷已经去世。现将该祖屋以继承的形式过户给大伯(丈夫的哥哥),需到当地的公证处提交资料办理。但公证处要求提交丈夫爷爷的死亡证明,由于他爷爷以前偷渡落香港做劳工,所以他在香港那边的情况我们是不清楚的,而他是回大陆才去世的,现

    ·遗产:女儿大骂老母亲还逼迫母亲做遗嘱公证
      咨询内容: 

    父亲有三个女儿,今年5月去世。2015年他做了遗嘱公证,把住房的50%给了小女儿的儿子。母亲手写了遗嘱,把她的50%房产给三个女儿平分。但是目前小女儿正逼迫老母亲(84岁)写遗嘱,要把剩下的50%全部给她儿子。从8月开


    ·遗产问题,02年父母在世时立下遗嘱父亲名下所有房产给了儿子(家中是一儿三女)并进
      02年父母在世时立下遗嘱父亲名下所有房产给了儿子(家中是一儿三女)并进行了公证,当年父亲去世,06年儿子凭遗书和公证书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08年初母亲去世,儿子将房产的事告知了三个女儿,并表示他不愿意独自享受,待房子拆迁会在经济上适当的分给他们一些。近期其中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得吗?
      已办房产继承遗嘱公证,还要办遗嘱继承权公证吗?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在被继承人生前办吗,还是在被继承人过世后凭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办理?谢谢。

    ·想做上门代书遗嘱且律师见证,有做这方面业务的,请联系我
      想做上门代书遗嘱且律师见证,有做这方面业务的,请联系我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房屋遗产继承,其中一个不愿意,什么证件也不提供,其余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我老家在农村,我只有一个哥哥,我出嫁已经十多了,因为离家不远,条件也不错,所以对父母的照顾也是常有的,家里过过节也都给钱给物。,我爸爸要翻修房子,家里没钱,我当时借了8000元给爸爸,爸爸修的房子共用了2万6左右,他自己只有一万多点钱,其他的都是爸爸向亲戚借的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
      你好,请问,如果请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代写遗嘱,需不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章印?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如有遗嘱的情况下
      如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可以有你们继承,否则的话一般是要均分的

    ·父亲去世引起的遗产糾分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

    ·私下立的遗嘱有效吗,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
      我的弟弟不在了没结婚没有孩子名下房子由我妈继承但因房票冻结无法更名老人现在想立遗嘱行吗

    ·关于孤寡老人的遗产问题,我的哥哥住在大庆
      我的哥哥住在大庆,今年70多岁了,3年前老伴去世,无儿无女。身体不好,有心脏病。为了照顾他,我离开沈阳照顾了2年多。因为我也60多岁了,又有妻女,哥哥的朋友见我这样抛家撇女的照顾哥哥,不是长期办法,就帮忙找了一个保姆,照顾哥哥。有了保姆我就回沈阳了。令人惊讶的

    ·赡养与遗产继续问题,这是我父辈和爷爷辈的事情
      这是我父辈和爷爷辈的事情,涉及赡养和遗产继承的事情。我家有套房子是我爸妈1999年出钱但是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因为那是我爷爷所在单位的集资房,我爸爸兄弟2个(我爸与大伯),我爷爷、奶奶一直与我家生活在一起,我大伯年轻是已外出独立成家,从90年后两家来往基本没有

    ·财产继承,你好,你好,请问请问对于一个没有儿女却有一个妻
      你好,请问请问对于一个没有儿女却有一个妻子的老人的财产的继承该怎么处理?因为老人的妻子并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已经与老人分居三四年了老人病了之后,是老人的一个外甥照顾他并为他治病,包括老人的后事。老人的财产是婚前财产,他是年老了才结婚的,老人立了一份只有见证而

    ·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本人离异今40,女岁半随母。还没有再结婚的打算。名下有未过户门市一间,住房一套,理财和意外险,个体户。想立个遗书,表明如有意外,给女儿每月抚养费8岁,所有财产归父母亲所有,在女8岁时,如父母同意可将所有财产的50%给于女儿。请问要怎么写这种遗divclass=

    ·关于我们家遗产糾分一事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

    ·财产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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