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电话18602573957 18921344401 
律师在线
>>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继承律师,常州金坛区指前镇法定继承律师,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嘱继承律师,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顺序,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赠扶养协议,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权律师,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常州金坛区指前镇经济犯罪律师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金坛区> 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
 

常州金坛区遗产继承律师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事情,为您解决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孀怎么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孀立遗嘱的时候需要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

  •   一、遗嘱执行人死亡了怎么办?遗嘱执行人死亡了可由遗嘱人再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先死亡的,遗嘱人可再指定遗嘱执行人。因为是“可以指定”,遗嘱人也可以不指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况且还有法

  •   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一、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订立遗嘱需要什么条件才生效一、订立遗嘱需要什么条件才生效第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第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第4、

  •   设立遗嘱生效条件都有哪些(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

  •   怎样的录音遗嘱有法律效力?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实践中经常发生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

  •   男女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如果生下了子女的话,这样的子女一般是认为非婚生子女的。实践中,很多人认为这样的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那究竟同居所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同居所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过去,我们看待私生子往往是戴着有色眼镜,对养子也是很鄙视的。这是传统观念在作

  •   家人死了财产怎么分割继承?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有的话优先分配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0条)。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父母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一、父母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配偶、子女、父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配偶有继承权,他

  •   重危病人的口述遗嘱有效吗一、重危病人的口述遗嘱有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采用了书面或录音形式所立的遗嘱则

  •   遗赠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吗?一、遗赠扶养协议适用民法典吗?遗赠扶养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人身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适用《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

  •   一、遗嘱利害关系人是指哪些?遗嘱中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其二,间接利害关系(也可称为一定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系,包括:一般亲属关系、同事关

  •   一、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吗?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我国《继承法》没有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一般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因此将孙子女、外孙子女再作为法定继承人加以规定已无必要。二、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

  •   拾得遗忘物不归还的后果有哪些?一、遗忘物遗忘物作为侵占罪的法定犯罪对象之一,其是否包含遗失物,这仍然是我国刑法学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对遗忘物和遗失物予以区别。遗忘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所持财物放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而遗失物是

  •   ?一、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

  •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一、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民法典》对公民的合法遗产范围有明确的规定:(1)公民的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其

  •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由立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订立公证遗嘱的程序是: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

  •   一、继承权公证需提交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5、

  •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事情,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02573957 18921344401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我是上海市民,泰州有一套四合院祖屋,想打遗产官司,不知房子的
      我是上海市民,泰州有一套四合院祖屋,想打遗产官司,不知房子的价值,咨询律师费怎么收取。

    ·想问老人要立遗嘱,应该去哪个部门公证,怎么办理
      想问老人要立遗嘱,应该去哪个部门公证,怎么办理

    ·女朋友遗弃两个孩子没人照看,信用卡每月替她还了两年如今申请立
      女朋友遗弃两个孩子没人照看,信用卡每月替她还了两年如今申请立案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兄弟不配合,所以办不了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兄弟不配合,所以办不了房产继承权公证,请问,法院是否可以办理遗嘱确认合法,再去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更名呢?谢谢给予回复。

    ·代书遗嘱有效性
      我父亲生病时候,口述遗嘱由我书写,父亲亲自签名并亲自写了原因由于不能久坐而由我代为书写.
    后在病床前找我姨妈和姑妈看过这份遗嘱,但是她们二人都没有签字.

    多年后我姨妈过世.姑妈健在,外地.
    请问这份遗嘱有效性是否有争议?如何可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老人留遗嘱,老人没有房子只有几十万存款他想哪个孩子孝敬他给谁怎样办理这种事
      老人没有房子只有几十万存款他想哪个孩子孝敬他给谁怎样办理这种事

    ·房屋继承的问题,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
      祖屋的房产证是写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的,现在母亲已离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办理死亡证明。现阶段父亲与一女子同住(未登记),我们父子间感情转差。1.父亲要求我签名把祖屋过户给他一个人,如果我签了名是否意味着要我放弃继承权利?(因为担心父亲会把所有财产通过遗嘱的形式分给

    ·东西遗失在酒店
      东西遗失在酒店,只知道在那附近,可以去公安报案帮忙找寻吗?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家中房产继承咨询

    ·我有一个遗产官司(三分之一)打了二年了现在代理律师受干扰退出
      我有一个遗产官司(三分之一)打了二年了现在代理律师受干扰退出(违约)您那边能接棒不(约一百万8个点提成)!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面个人债务和银行债务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21345748l"""个人债务"43477292l"""银行债务无法继承父亲名下的房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爷爷去世写的代书遗嘱,见证人写遗嘱的律师,我爷爷,我姑姑。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爷爷去世写的代书遗嘱,见证人写遗嘱的律师,我爷爷,我姑姑。我爷爷有两个儿,所以遗嘱一人一份,我姑姑和我叔叔比较好,所以我妈妈怀疑遗嘱是假的,因为我们手里面拿的遗嘱没有手印,而我姑姑手里面的遗嘱有手印,两份遗嘱是一模一样的,请问是否能说明我

    ·这样的姐姐有资格继承我爸爸的遗产吗
      我有一个姐姐`是妈妈再嫁给爸爸前带来的`爸爸把她养到18岁‚她找男人结婚就离家了``从此没有再回来``多次在各种场合说我爸爸对不起她`骂我爸爸是猪狗`说让我爸爸赶紧死了别害人`爸爸一气之下要和她脱离关系`不允许她回家‚并让她把户口迁走`

    ·这官司有得打吗,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没她的份这官司有
      我有个朋友她老公死了但她老公死前签了遗嘱但什么都没她的份这官司有得打吗

    ·关于我们家遗产糾分一事
      我父亲今年3月份去世,终年95岁,他27年前再婚,有自己的三个子女及女方的四个子女,双方子女在他们结婚时均已工作。父亲的工资收入全部归于他的新家庭,他月收入近2万,他和老伴均属离休干部,由于父亲年事已高,经常有生病住院的时候,陪夜照顾向来是同在苏州的女儿承担,

    ·赡养与遗产,孙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
      孙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爷爷怕去世后继母欺负孙子,就偷偷将所有家产公正给了孙子。那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是否应当担当主要赡养义务,包括金钱上的?

    ·房产继承,各位专家好,各位专家好,我的情况如下;我的伯父伯母双
      各位专家好,我的情况如下;我的伯父伯母双双去世了,他们无儿无女而且没有立下遗嘱,请问我可否继承房产。

    ·如果父制定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需要写放弃继承?
      如果有遗嘱公证,父母制定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还需要其他子女做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是否需要其他子女写放弃继承的说明?

    在网上看到不同的政策,不知道上海最新政策是什么?

    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古诗是否是文化遗产?作者是否有国籍?
      古诗是否是文化遗产?古诗的作者拥有我国国籍吗?没有我国国籍的人的作品还受我国法律保护吗?

    ·房产继承问题,我哥去年车祸去世
      我哥去年车祸去世,赔偿的钱买了房,房主是我侄子,但是他才三岁,不满十八周岁,房产权在我妈手里放着,但是我嫂子想要,孩子跟着她,我问一下我妈拿着不犯法吧

    ·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
      1997年时时候在杨浦公证处的遗嘱公证似乎有时效,我的记忆对吗,(当时本想作公证,后来一听有时效"于是就放弃了)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
      他家不给她户口我们能给我宝宝上户口吗?能把她户口遗失吗,如和办那?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需要证明人吗?
      自书遗嘱需要证明人吗?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秦律师您好!请问已经分家了且没有继承权的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您好:我要办理一件钢城区遗产继承案。没有太多官司纠纷,只因本
      您好:我要办理一件钢城区遗产继承案。没有太多官司纠纷,只因本人在外地无法出庭,想请一位律师,只需帮我出庭即可,不需办其他业务。请问可以吗?(是否本人完全不用去、律师代签字即可),所需费用大约多少?多谢。.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以后孙子单独继承需要交税吗

    ·再婚老人的问题,再婚后两多女方死了,女方死时有一套房子女方死后男方能继承她的财产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再婚老人的问题,再婚后两多女方死了,女方死时有一套房子,几十万存款,这都是女方自己名下的,女方死后男方能继承她的财产吗?女方的儿女都已成家,并且在世时有病也不管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02573957 1892134440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
    www.cz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602573957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常州金坛区指前镇遗产继承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