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交通肇事罪律师 常州交通肇事罪律师<{{zmsltel22}}>
 常州律师导航 新北区 天宁区 钟楼区 武进区 溧阳 金坛区
律师在线
>> 
常州交通肇事罪律师
常州交通肇事罪律师
专项领域
>> 
常州交通肇事罪律师
 罪名解读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www.cz64.net 常州律师网

常州刑事辩护律师解读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常州刑事律师cz64.net]。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常州刑事律师cz64.net]。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二)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常州刑事律师cz64.net]。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四)客观方面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常州刑事律师cz64.net]。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www.cz64.net]。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www.cz64.net]。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www.cz64.net]。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常州刑事律师cz64.net]。

利用大型的、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定交通肇事罪,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对于利用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使人重伤、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能够同时造成不特定的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广泛损害,而驾驶非机动车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者数量有限的财产损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不应定交通肇事罪,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犯罪的性质,造成他人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造成重伤的,定过失重伤罪。第二种意见见认为,它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者有限的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况且许多城镇交通事故都直接或间接与非机动车违章行车有关。因此,上述人员违章肇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因其撞死人而按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因其撞伤人而按过失重伤罪论处,是不合理的。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第二种意见定罪判刑,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即交通肇事罪)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常州刑事律师cz64.net]。《解释》将交通肇事罪的场所限定为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但对什么是公共交通运输范围并未作出明确的定义,致使本罪长期以来在适用场所上存在一定争议。《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在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道路的含义进行了限定,扩大了本罪的适用场所。

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常州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解读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

交通肇事罪认定: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

相关罪名:
·寻衅滋事罪
·武器装备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法律常识:
    夜班津贴是国家对于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措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补偿的职工的工作时间必须是超过规定的时间的。不同地方的夜班津贴补偿是不一样的,并且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津贴,那么到底四川夜班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坚持着男女平等,还有就是要照顾到妇女和儿童子女的合法利益来进行财产的分割。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2、一次性给付

    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金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

·在案外人名下的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能否执行该不动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认可该不动产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案外人否认该不动产属于被执

法律问答:
·关于刑事问题,13年前别人欺负了家人人身安全而今发现了将那人的腿打断终身残废我将
    13年前别人欺负了家人人身安全而今发现了将那人的腿打断终身残废我将受那些法律制裁。判刑是几年。。不赔任何赔偿法律将判监狱几年?...

·请问儿子死亡赔偿款前妻和前妻抚养的女儿一家要独吞怎么办
    请问儿子死亡赔偿款前妻和前妻抚养的女儿一家要独吞怎么办...

·未婚生子.孩子该怎么办?
    我是个未婚的男孩‚在087月在网上认识个女孩‚后来回到家里和她在一起不到一个星期就分手了.后来一直没有联系‚到了0911月22号她突然在网上说她帮我生了个孩子.在这之前她什么都没和我说‚后来我在网上也看见过她抱的那个小孩.而现在我又要和我现在的女朋友结婚了.请问一下那小孩该怎么办?...

·工伤不按法律法规理赔,
    工伤不按法律法规理赔,...

·我想问一下未满十八周岁可以办理农业行卡吗?
    我想问一下未满十八周岁可以办理农业行卡吗?/p>...

·你好米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有几个孩子围着打我家孩子给我
    你好 米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 今天有几个孩子围着打我家孩子给我家孩子打急眼了,我家孩子就还手了,打坏了其中的一个孩子,那个孩子的家长说要报警 这种情况走法律程序,我们该怎么办?是赢是输...

·还有一个月结婚了,男方无理由提出退婚,聘金要全部退给他家吗
    还有一个月结婚了,男方无理由提出退婚,聘金要全部退给他家吗...

·请问一下看守所最多能关多久请问一下看守所最多能关多久
    请问一下看守所最多能关多久请问一下看守所最多能关多久...

·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已经很多人在法院起诉了,法院已经判开发商
    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已经很多人在法院起诉了,法院已经判开发商赔偿违约金,我要起诉的话,怎么做?...

·本来去银行存定期,可是存单变保险单,请问怎样维权并且拿回本金
    本来去银行存定期,可是存单变保险单,请问怎样维权并且拿回本金?...

·他的儿子没有权利来继承的吧?
    我家是开网吧的,网吧是我婆婆的名字,我婆婆和我公公是后在一起的,就是都是二婚,网吧也是他们在一起之后开的,而且开网吧我公公也拿了钱,但是他们是04年在一起的,并且没有等级,我婆婆就我老公一个儿子,但是我公公有三个儿子,请问以后我公公的儿子有继承网吧的权利吗他只是拿了很少的一部分钱呢,要是他没有证据说明自己拿了钱呢网吧开这么久我公公的儿...

·拿不到汽车节能补帖可以到法院起诉
    拿不到汽车节能补帖可以到法院起诉...

·我们4月21日与执行人,法院签订了执行调解协议,法院4月28
    我们4月21日与执行人,法院签订了执行调解协议,法院4月28日对我们的法人发出了限高令, 高密市人民法院....

·,我想问一下,我和别人同居了十一年,现在
    朋友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别人同居了十一年,现在她说分手了,我不知道什么办了。...

·这能认定为家庭暴力吗
    因生活琐事男方打了一次女方,当时女方鼻子出血了,抹的脸上都是血,又报了警,她都拍下了照片保存了,但没有造成后果,没验伤。这事都过去一年多了。现在如果女方以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谁来为我的双腿负责
    伤者(农用车驾驶员):余振荣37岁 父:69岁 母:66岁 子:13岁 吊车老板:黄江军 甲方:聚隆(泰州)电器集团 事发地点:江苏省泰兴市黄桥工业园聚隆集团新厂房内 事由:10月15日吊车老板打电话给农用车驾驶员(简称伤者)说聚隆有几台设备要用农用车拉一下300元钱行不行,(注:伤者特意问了吊车老板谁给钱,吊车老板说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Copyright © 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51945636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