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区国际贸易律师
常州钟楼区国际贸易律师解答常州钟楼区国际贸易,涉外民事,涉外经济,国际贸易,涉外诉讼,涉外婚姻,涉外继承,涉外收养,涉外仲裁,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国际合作法律咨询,代理国际贸易事情,为您解决国际贸易法律纠纷。
常州国际贸易法律知识:
虽然我们都能够听说,对于公司法人代表的一些相关政策以及规定,但是如果把人被替换掉的这种情况,应该要如何处理包括哪些内容,那么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换掉都包括哪些要素?根据有关规定,被换掉的情况,必须得经过公司的股东来共同解决,详情请看下文。对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换掉,应该由公司股东共同决议来完成。一、贸易
中国对外贸易法中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是什么?中国对外贸易打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是进行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以及司法保护等等,总之如果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话,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权益。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一、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或者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具有其中因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这就是说
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当中的一员肯定是利弊同在的,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民商交流会越来越频繁,这期间总是会难以避免的发生涉外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为了能够让当事人到庭参加庭审只能够采取公告的这种方法,而且,涉外民事诉讼公告送达的时间是以六个月为准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涉外民事诉讼公告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技术服务贸易合同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第一章合同内容
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根据最新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贸易合同是进口方和出口方签订的规定了双方可行使权利和要履行义务的契约,贸易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之后、在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签订。贸易合同涉及到的物品和资金数额较大,因此在合同制定和签订时注意事项一定要明确,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国际贸易中,一般会发生来自以下这些方面的风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如何申请? 涉外仲裁裁决中的一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的结果是可以申请撤销的,裁决结果一经撤销,原裁判结果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仲裁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之后作出新的裁判结果,这时候就是新的裁判结果对当事人发生效力了。那么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如何申请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
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包含哪些?贸易合同中必须的内容有哪些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商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商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
对外贸易模式都有哪些对外贸易的作用是什么对外贸易模式不是单一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规定选择合适的对外贸易模式,一个合适的对外贸易模式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对外贸易模式众多,如何选择合适的贸易模式也是您比较关注的问题,接下来,本文将和您一起去看看到底有哪些对外贸易模式以及如何选择合适
·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法律规定
卖方提交合适的单据后,买方有义务按合同条款接受单据支付货款。CIF合同下的交付意指代表合同文件的交付,并非货物本身的交付。占有提单,买方也就掌握了货物的处置权。买方(除非另有规定)无权等到货到后付款,也没有机会检查货物以便确定是否与合同一致。1893年《货物买卖法》第28条和第34条对CIF合同作了规定。引用如下: “28
涉外离婚抚养费给谁?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
如何办理涉外收养公证?每对夫妇都希望拥有自己爱的结晶,当这种美好的愿望无法实现时,人们便会收养子女,一方面完成自己的心愿,另一方面给那些没有家的孩子一个避风的港湾,随着国际间交流的逐渐深入,这种收养打破了国界,因此出现了涉外收养,那么应当如何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呢?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涉外收养是指外
·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多数按CIF条件成交,并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收款,履行这种出口合同,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手续繁杂,且影响履行的因素很多,为了提高履行约率,各外贸公司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到粗确细致,尽量避免出现脱节情况,做到环环扣紧,井然有序。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一般包括备货、催证、审证、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相爱便结婚,不爱了便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私下解决,诉讼离婚是通过法院诉讼,那么关于涉外抚养费律师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
现如今,随着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事情涉及到外国,这就涉及到涉外的问题了,为了规范涉外的问题,便于涉外问题的处理,国家也出台了涉外的相关法律,方便您处理合同涉外法律冲突,但是涉外的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由于一个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而且加之各国
涉外离婚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而在关系到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上,其实是与国内离婚的规定一样的。究竟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
·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的行为。·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常州钟楼区国际贸易律师解答常州钟楼区国际贸易,涉外民事,涉外经济,国际贸易,涉外诉讼,涉外婚姻,涉外继承,涉外收养,涉外仲裁,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国际合作法律咨询,代理国际贸易事情,为您解决国际贸易法律纠纷。
常州钟楼区国际贸易律师热线:18602573957 18651990859
常州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常州钟楼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