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区唐荆川墓劳动工伤律师
常州钟楼区唐荆川墓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事情,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常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在我国,如果因为工伤发生了劳动纠纷的话,其实劳动者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或者工伤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进行赔偿的。工伤认定书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人一不小心就把工伤认定书给丢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书掉了应该怎么办?一、工伤认定书掉
·工伤有没有抚养费,工伤抚养费如何计算
工作生活中如果出现工伤情况的话,我们是可以找自己的企业事业单位要求给予补偿的,但是对于补偿的内容这是当前大多数人都不了解,而且有很多人提出工伤有没有抚养费这样的问题,那如果出现工伤情况的话,到底有没有抚养费呢?工伤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工伤有没有抚养费?出现工伤情况应该向自身劳动协议合同的相关单位索取工伤赔偿。工
在工作中,我们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而此时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相信很多人对此方面并不了解甚多,眼睛工伤赔多少钱诸如此类的问题也许是您相对比较关心的。接下来的文章即告诉我们一旦在工作时间受到眼部的重创,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1、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
·揭阳市工伤医疗期待遇包括哪些?
揭阳市工伤医疗期待遇包括哪些?揭阳市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后,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有医疗保险待遇: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上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进行
说起工伤,您肯定都不陌生。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您多多少少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意想不到的意外,导致自己受到工伤。在遭受工伤的第一时间,您应该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成以后才可能有机会去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上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进行的问题。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
职工本人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
老师工伤复发怎么休假的?1、员工工伤复发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员工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享有护理待遇。员工工伤
一、工伤后工作待遇是什么?1、工伤后,不能胜任原岗位,换岗后按实际工作岗位发放工资待遇是合理的安排。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教师因工伤残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能诉讼吗?一、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能诉讼吗?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能诉讼,撤销仲裁裁决后可以去诉讼,因为我们国家的劳动仲裁和劳动方面的诉讼活动,它并不是一个必要的相联系的一个过程,因此它并不存在着强制性的关系,只需要来进行一些材料方面的申请,请一个律师就可以完成诉讼活动。1、《中
申请工伤并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提供了举证方法给劳动者,即劳动者应提供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条例规定的证据的第14条和第15条。1.首先,劳动者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人员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确定该关系之后应有证据证明工人在事故中受到伤害。2.同时,应提供证据证明工业事故发生在工人的工作时间,
一、在次工伤鉴定能成功吗?就算是再次申请工伤鉴定也不一定就能成功的,工伤鉴定是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两次鉴定结果不一样,那么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不服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后撤诉又再次起诉的,法院能否受理?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后撤诉,又再次起诉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当事人撤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0】18号)第1条规定处理。该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
在我国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职工在遭受工伤后,需要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对其做出赔偿,其中就包括了工伤期间的护理费。那么您知道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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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化妆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帮助恐怖活动罪 帮助恐怖活动罪,是指为恐怖活动或者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提供资金物资和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等其他帮助的行为。·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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