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溧阳上黄镇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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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工伤鉴定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重视,最近几年来我国关于司法鉴定的工作是越来越重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工伤鉴定是最常见的司法鉴定中的一种,同时法律对此也做了一些规定,然而许多不是专业的人员对此并不理解比如说工伤鉴定1-4级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工伤鉴定1-4级的
外国仲裁裁决的审查期间财产如何保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体趋势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合作也越来越频繁,可是由此引发的国际商事之间的纠纷也比较多。国际仲裁法庭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国际贸易纠纷的,同时又按照我国的法律,外国仲裁法庭作出的仲裁结果是需要由我国法院执行的,比如仲裁期间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了解
一、工伤申报时效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
·工伤鉴定谁申请,主体有哪些?
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可能有会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或者受到和工作有关的伤害,被认为是工伤。关于工伤,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关于认定的主体,人们也是非常的关注,那么工伤鉴定谁申请,主体有哪些?一、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劳动争议发生的越来越多,而劳动者也越来越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仲裁是不错的争议解决方式,那么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呢,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在下文为您解答。一、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应当享有相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其单位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以及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其单位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以及劳动者的亲属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对工伤进行的认定。如果是劳动者自行申请,那么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1、申报工伤事故(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很显然就是对劳动者工伤方面做出规定的一个规定,对于遭受了工伤的职工而言,了解清楚该条例的内容,其实对工伤事故的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很有帮助到的。下面我们带来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供你参考阅读。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差异在哪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争议仲
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归谁?您都知道不论与本国人和外国人发生了纠纷无法解决的时候,都可以找仲裁机构并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涉外仲裁机构有仲裁的权力是确定无疑的,可在作出仲裁裁决后也是由仲裁机构执行吗?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究竟归谁呢?一、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归谁?涉外仲裁是指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
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相信当事人都是很想快点知道认定结果的吧,这样自己也才能知道日后该如何来处理事故,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那从法律规定来看,一般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一、工伤保险待遇受理回执单样板什么样?________工伤保险处(科):你处(科)编号为________的关于提请督促________________(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函已收悉。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我队已作出如下第________项处理:1.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立案。2.经查,
上下班骑车摔倒了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骑车摔倒了算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算工伤。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怎么填写
生活中,申请工伤认定的话,社保局会要求申请者首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相关材料并且填写工伤认定登记表以后一并提交。不过,毕竟现在工伤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少见的,所以可能绝大多数人都根本就不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甚至对于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怎么填写都不清楚。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怎么填写?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在因公受伤后,短时间内无法痊愈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住院治疗,用人单位在确认该职工确实是由于公务受伤,且需要治疗的,必须批准其带薪养伤。那么,根据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的规定,职工的医疗期最长可以是多长呢?一、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争议的产生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不一致,对争议事实存在分歧和误解等,通过宣传法制、说服教育,疏导协商,争议事项大都是可以解决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班途中算不算工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班途中算工伤,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归入工伤范围。《意见》中指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致其伤害的“机动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范围的,应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认定为工伤
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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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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