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
招标的一般程序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
    、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
    、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
    、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
    、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
    、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
    、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
    、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