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二,约定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请求权竞合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诉合起诉。...
·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
·责令被告提交证据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2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
·能否适用公平原则,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将“公平原则”作为裁判规则,否则就构成向一般条款逃逸,违背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产生。由于连带责任对责任人苛以较为严格的共同责任,使得责任人处于较为不利地位,因此对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原则,...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一,差额法 差额赔偿原则是将损害行为发生时受害方的财产状况与合同得到适当履行后受害方所应处于的财产状况进行对比,其中的差额即为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然,差额原则是以合同履行后的状况作为参考,为一种假设的财产状况,在买卖等类型的合同中适用,计算起来较为方便。例如,在房屋买卖合...
·约定违约金过高,但在当事人未到庭等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应否主动调整? 守约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违约方未出庭应诉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兼顾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根据能够查明的案件事实,经审查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予以适当调整。 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使人民法院就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包括以下五种: 第一,违约金; 第二,赔偿损失; 第三,强...
·违约金的法律定义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
·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依据民法通则又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准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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