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中的“网络”的范围 网络是信息传输、接收、共享的虚拟平台,通过它把各个点、面、体的信息联系到一起,从而实现这些资源的共享。它是人们信息交流使用的一个工具。作为工具,它一定会越来越好用。功能会越来越多,内容也会越来越丰富。网络会借助文字阅读、图片查看、影音播放、下载传输、游戏聊天等软件工具从文字、图片...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删差评言论应否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侵权通知,未采取必要措施,不一定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在有过错的情况下,对网络用户的行为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前提条件是网络用户存在应该由其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
·手机APP软件的侵权 App是英文Application的简称,由于智能手机的流行,现在的APP多指第三方智能手机的应用程序。目前比较著名的App商店有苹果的iTunes商店里面的AppStore,安卓的GoogleMarket,诺基亚的ovistore。 APP山寨侵权:所谓“山寨”,自然...
·街拍的照片可以随意使用吗? 街拍的照片或视频很可能会成为摄影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街拍的照片或视频构成摄影作品,摄影师对其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摄影师可以随意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自己街拍的视频或照片,能否使用还要看被拍摄对象是否享有法律保护的其他特定权益。不管是街拍对象是自然景象或建筑物还是...
·直播间购物收到假货,“假一赔十”的承诺算数吗? 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经营者在网络上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商家自愿以 “假一赔十”作为条件加重自己的义务,应为单方的承诺行为,其实质目的是为了赢得顾客,是商家自愿向不特定消费者群作出的承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如商家知假售假,应支付...
·网络侵权的形式 网络侵权行为按主体可分为网站侵权(法人)和网民(自然人)侵权,按侵权的主观过错可分为主动侵权(恶意侵权)和被动侵权,按侵权的内容可分为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也有同时侵犯的情况) 。 网站侵权多为主动性侵权,即网站转载别的网站或他人的...
网络侵权行为按主体可分为网站侵权(法人)和网民(自然人)侵权,按侵权的主观过错可分为主动侵权(恶意侵权)和被动侵权,按侵权的内容可分为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也有同时侵犯的情况) 。
网站侵权多为主动性侵权,即网站转载别的网站或他人的...
·名誉权侵权中损害的认定 名誉是否受到损害,不以受害人主观感受为准,应就社会一般人的评价予以客观判断。名誉是一种人格利益,是具有时代特征的,针对特定主体的综合表现作出的、良好的、客观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的社会评价的常见要素,包括品德、声望、才能和信用等。名誉权保护的对象中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民事主体个人...
·网络证据的含义 网络证据实质上即为电子证据,它是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它具有易被删除性、易被修改性和能够被无限复制性的特点。在知识产权网络侵权案件中,网络证据是通过公证机构保全固定的。 “电子证据”(Digital Evid...
·二手平台上买到假货,可以退一赔三吗?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近年来,利用二手交易平台进行闲置物品...
·在微信群侮辱.诽谤.污蔑.贬损他人构成名誉权侵权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
·微信朋友圈可以骂人吗? 微信朋友圈作为常见的交流平台,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应当适用网络侵权责任和侵害名誉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肯定有些人将朋友圈作为自己的日记本、私人领地,有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心情、见闻,抒发感想的习惯,但其实只要不是设置了仅自己可见,那么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都会被朋友看到。如果在微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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