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 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 答:2005年9月30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 三、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如何计算? 答:房...
·公租房使用权允许转让的情形 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 2、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n...
·租赁合同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1)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应赔偿剩余租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承租人违约的,除非出租人愿意使用该装修物件,否则不予赔偿; 3)双方都有违约,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照双方各自过错承担; 4)双方都无违约,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担。...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私人对...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租金退还问题 租赁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也可以解除合同。当租赁双方都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后,一定要办理正式的退租手续,对租赁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商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
·公房承租人去世,同住配偶居住权益问题 一般情况下,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必须在该处有常住户口才可以继续承租,但是,考虑到公房的特殊属性,承租人的配偶已经长期稳定的居住在该房屋中,其因婚姻关系而享有的居住权益不能因为配偶去世而被轻易剥夺。这样的考虑不仅彰显了法律所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也体现了公房制度设立之...
·房主卖房,房客有何权利? (1)房主出卖其租住房时,房客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2) 房主出卖出租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3) 房主未按规定出卖出租房时,房客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无效;(4)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 租人和新房主继...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各种情形的处理 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在房租租赁...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双方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由此引起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属于民事案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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