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
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的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www.cz64.net
Copyright ©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