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溧阳溧阳古桥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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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2、正文(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
商家对买家有什么义务1、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与买家的约定,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一旦约定生效,商家应当履行承诺。当然,约定内容应是法律、法规许可的事项。如果约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完毕怎么写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女儿
一、夫妻一方婚内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1)制作虚假的欠条;(2)虚报开支;(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对婚姻的思想转变,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意味着要面对财产分割,房子也是财产的重要一部分,尤其房子是一个人的归属,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受到您的广泛关注。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的有关知识。八种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
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电视机爆炸商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电视机爆炸商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电视机爆炸多指显像管爆炸。引发显像管爆炸原因如下:电视机的保养和使用不当引起的。当电视机遇有震动、冲击、碰撞、温度骤然变化以及机器里的尘埃污垢过多工作环境又湿又热,致使局部过热等,都可能引起显像管爆炸。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一、离婚后孩子有权继承财产吗?离婚后孩子有权继承财产,母离婚,产生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存在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这种血亲关系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在法律上也无法无视其存在,孩子仍是父母
我们发现,有的人在离婚诉讼中会同时提出离婚精神赔偿,但最终法院是否处理先不管,我们先要了解的是是否离婚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离婚精神赔偿呢?若不是的话,那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一方能请求离婚精神赔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一方能请求离婚精神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
·离婚房产折价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房产折价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一、离婚的负债协议在离婚后可以修改吗?(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2、“如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通常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判决的时候,自然要先对案件的情况搞清楚,这样才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此时就会要求案件的当事人都能够出庭,这样才有利于查清真相。但有时候也会进行缺席判决,那现实中,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对于诉讼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必须到
国家赔偿后是否要追责?一、国家赔偿后是否要追责?对于是否要追责就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是属于过失的行为一般是不会存在会追责的;行政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在众多的社会信息中,政府信息的地位非常重要。像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政府大政方针等,都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规范各地开展政府信息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我国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那么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下面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我们一起了
一、新婚姻法房产八年后可以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吗?这一问题的答案自然是不能。8年的规定是1993年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被2001年的新修改的婚姻法和相应的司法解释废除了.现在婚前的财产经过多少年也不会自动变成共有财产.因此新婚姻法房产八年后不能算作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二、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新规定
一、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一、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吗?签完定金合同卖家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第三句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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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行为。·
骗购外汇罪 骗购外汇罪, 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所加,列刑法一百九十条之后,但本身不属于第一百九十条的内容·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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