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大林寺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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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在一些高温高压生产车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职工遭遇工伤,得到有效治疗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做工伤认定,只有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明确赔偿标准及享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左桡骨小头骨折工伤认定几级?下面就由我们具体介绍下吧。一、左桡骨小头骨折工伤认定几级?左桡骨小头骨折初步判断为十级工伤,
员工上班崴着脚算不算工伤?员工上班崴着脚算工伤,如果是在上班时间,并且因为工作原因所发生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算做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
出差遇到抢劫算不算工伤?出差遇到抢劫一般不算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追加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范畴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超退休年龄工伤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有的人在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认为自己身体还可以,也有可能是出于生活的需要,而选择继续工作劳动。那在这种情况下,超退休年龄工伤的话,此时是否可以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呢?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超退休年龄工伤是否可以主张赔偿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因工外出工伤认定案例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经常会有些工作是需要经常性的外出的,受到了工伤之后那么是需要进行赔付的。在我国赔偿的主体自然是用人单位,但是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因此您都想知道因工外出工伤认定案例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法律适用的难点与对策在处理因工外出受伤的工伤认定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边界条件模糊不清的情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你可参考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和申请人1、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可以是职工本人,可以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是工会组织、单位。当然,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员工也可以自己提出,具体应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意外伤害或依照我国的法律
在工伤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一般是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认构成工伤事故之后,那么就是做伤残鉴定,也就是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换言之就是评残,往往会根据评残的结果来确定究竟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做出赔偿。那您知道工伤事故怎么评残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为:先到(市)县、区劳动和
非因工伤残有什么待遇职工要是因工致残的,经过认定之后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那要是职工非因工伤残的话,此时又可以享有什么待遇呢?而要是非因工导致职工死亡的话,这个时候涉及到的待遇又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非因工伤残有什么待遇(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
事业单位工伤工资待遇标准是什么?我们您都知道,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都是公务员出身,每年都有上千上万人在公务员考试中奋力一搏,但录取的人寥寥无几。我们只知道在事业单位工作是铁饭碗,但是,我们真的了解事业单位吗?关于事业单位工伤工资待遇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事业单位工伤工
一、在工作中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在工作中脑出血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把腰
·有了工伤认定公司不赔怎么办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确认受伤职工确实构成工伤事故的话,那之后公司就应该严格按照我国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来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则赔偿费用通常就是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但要是有了工伤认定公司不赔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有了工伤认定公司不赔怎么办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职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是工伤要分情况。在上班途中合理的时间内,在必经路线上,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伤害,属于工伤范畴。也就是说,该伤害不得由受害人本人的自杀或自残行为或者受害人本人的违法、犯罪等行为所导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本人,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都是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如果超过了规定的认定时间,那认定部门就不会再受理申请了。不过,现实中工伤认定过期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因工外出期间的伤害怎么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一、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另
·武城县工伤认定申请如何办理?
职工在不幸遭遇工伤事故时,要求工伤赔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尤其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工伤职工来讲,工伤赔偿更是养家糊口、度过难关的必需资源,而申请工伤赔偿首要的就是通过工伤认定,如果出现资料不齐全、条件不清楚等情况,轻则延误了申请赔偿的办理时间,重则无法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武城县工伤认定申请怎么办理呢?一、申请工
如果发现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2、如果单位没有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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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代替考试罪 代替考试罪,俗称“代考”或“替考”,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新增加的罪名。·
阻碍军事行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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