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过程中,虽然买卖双方都达成了合意,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购房过程中,虽然买卖双方都达成了合意,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是方便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此时自然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签订买房子的合同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在买房合同中,买房者必须对以下条款给予高度重视:一、关于出卖人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买受人需要特殊情形之下的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问题。出卖人可能因为违约行为、欺诈行为或者缔约过失行为,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即“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如果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并非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关系到购房者能否实现买卖合同,否则,有被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的可能。三、商品房面积纠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面积误差纠纷所占比重最大。房屋面积“缩水”“增肥”、多算公摊减少套内面积、重复计算甚至编造虚假面积等行为,严重侵害着购房者的利益。四、开发商逾期交房和买受人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的后果是一种财产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解除合同、定金制裁等。购房者需要注意违约责任情形,免责事由、时效问题以及慎重行使自己的“解除权”。五、共有权益的约定条款《物权法》有关于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约定。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外墙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有的合同约定归开发商所有。因屋面、外墙面属于业主共有,故购房者可对此提出异议。六、争议解决条款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中,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之后,一般可以有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解决办法。商品房买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七、其他条款及补充协议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许多条款都是空白的,需要买卖双方进行协商后填写,买卖双方都有权利对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作为购房者,多问自己几次真的看懂了补充协议的内容吗,若没看懂可别草率签字。买房子签合同这可以说是大事上,毕竟一份好的合同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由于需要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而其中购房合同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具体签订买房子的合同要注意些什么,上文中我们已经进行了解答。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法律...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工矿区内征收。具体征税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城镇近期规划确定。 第三条 房产...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前建造房屋的那一方。如果,该房屋在建造时产生了债务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双方在共同偿还债务,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该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作为另...


·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因为贷款房而产生的纠纷也在逐渐的增多,这其中要数夫妻离婚就贷款房的分割纠纷最多。那到底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呢?本文将结合不同的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供你参考。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贷款房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对于这种情形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一定可以分割,具体的分割情况如下: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总是有那么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况被利用。购房者肯定不想刚刚买到房子就被告知合同无效,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只能提前规避。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本文将对你做详细介绍。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


·一、广州没社保想买房子是否可以?
      一、广州没社保想买房子是否可以? 目前广州市限购,非广州市户籍限购一套房且须提供五年内三年连续不间断的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没有社保看您是否能提供个税证明,或者您可以考虑入户广州,目前入户广州可以选择这三种方式:人才引进、技能入户和积分入户。广州市户籍在广州买房无须社保或者个税证...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房屋出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出售房屋肯定是要建立在当事人一致的基础上,而完成交易的话,则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房屋过户手续。此时就不得不说到要提供的房屋出售协议。那您知道这个房屋出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吗?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房屋出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


·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住房问题一直是被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而与房屋相关的法律条例也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为了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合法权益,国家采取了部分举措来控制房市行情,其中就包括征收房产税。不仅仅局限于个人,企业也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参考:一、房产的计税...


·购买了自建房拆迁时是否有补偿?
      一、购买了自建房拆迁时是否有补偿?1、只要购买手续合法拆迁时就可以获得补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