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就是先从银行借钱出来支付房款,然而此时却需要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银行借款。那要是买房子贷款还不起了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买房子贷款还不起了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开发商、购房者和银行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概括来说,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属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购房者和提供贷款的银行之间形成借贷合同关系。

与此同时,银行为了保障贷款安全,要求购房者(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从而形成了从属于借贷合同的抵押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借款人可采取保证(借款人个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担保)、抵押(不动产等)、质押(动产、法律允许的有价证券或某种财产权)等不同的担保方式。

一、明确还款责任

产权过户前,开发商是还款责任人。购房者交付了首付款,办妥抵押贷款,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房屋买卖关系确立。

在开发商没有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之前,贷款人停止还贷,银行无权找贷款人催款,只能找开发商问罪。

产权过户后,购房者是还款责任人。购房者和银行之间原本是借贷关系。同时,银行为了保障贷款安全,要求贷款人以房产作抵押,从而又增加了一层抵押关系。

办理了产权证之后,借贷合同及抵押合同就进入执行过程中,贷款人如果出现不能按时支付月供款的情况,银行有权对贷款人进行处理。

二、买房子贷款还不起了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贷款人连续6个月以上未还款,银行就有权将此事付诸法律判决。

通过司法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时,房产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所得金额要先支付处理过程发生的费用,再扣除应缴税款,之后偿还银行的债权本息、违约金、赔偿损失。

如有剩余,交还贷款人,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部分,银行有权向贷款人继续追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三、该怎样应对呢?

1、协商暂停还款

王某为个体户,由于经营不善的原因,无法履行房屋还贷义务。银行工作人员找上门来,了解了事实情况后,建议他“暂停还款”。

暂停的,是本金的偿付,利息还是照付不误。李某接受了这一协议,但他很快就发现,选择“暂停还款,自己的压力还是很大。

小店经营看来已无回春之望,每月在还贷款上面,也很难支撑。后,他只能把房子卖掉,换取自己无债之身。

而且恢复正常还款后,暂停还款几个月,就要往后顺延几个月。如此算来,并不合算。

该案例一当中的王某,若是选择“延长贷款年限,也不至于终落个不得已卖房的结果。

2、协商延长贷款年限

某小型贸易公司业主张先生,购买某市一套商品房,在银行贷款50万,期限为5年,每月还贷9631.56元。

后因公司经营上遇到困难,张先生暂时无力偿还这笔费用,故向银行申请暂停还贷。

银行工作人员建议他,将按揭的年限延长至30年,如此,每月还贷金额不超过3036元,这样的费用支出,张先生觉得还可勉强接受,将来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大不了再提前把贷款还清就是了。

于是重新签订了贷款协议,避免了房产强行抵押的后果,且自己在银行的诚信度也没有受到损害。

但并不会说购房者一旦还不起房贷,银行就马上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毕竟此时还是会给予购房者一定的时间,如果连续6个月以上未还款,则此时银行往往就有权将此事付诸法律判决。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在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例如承租人找到更好的房屋、出租人不想再继续出租了,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双方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我国这个发展中国家中,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过上了小康生活,很多老百姓就把住址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使得农村大量房屋没有用武之地,很多人就开始想如果农村集体需要买卖房屋需不需要合同,这个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 ...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
      当今社会下,房价虽然稳定下来,但也属于居高不下,由于房价太贵,所以许多人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所问题。不论是出租房屋还是租房找中介代理是最方便的方法,那么找房屋代理又有什么规定呢?下文对房屋出租代理合同范本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房屋租赁的定义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


·分期付款买房须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分期购房是为了缓解压力和解决买房难问题,但是分期购房也不是随便进行的,要了解分期住房贷款的额度和年限,不然盲目分期只会带来资金压力。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分期。此外,分期付款买房还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分期付款买房须注意什么。 一、分期付款买房注意事项 ...


·一、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双方自行协商的,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否可以?
      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否可以?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只要是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


·如何按揭购买商品房,按揭房能不能退
      如何按揭购买商品房,按揭房能不能退 一、怎么按揭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


·一般公民在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具体
      一般公民在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具体的贷款方式,这里就包括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二者相结合的贷款。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贷款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其中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需要什...


·房产诉讼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房产诉讼应去哪个法院起诉呢?我们在此为您分析介绍。 一、房产诉讼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打官司,首先要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要确定法院管辖。近年,...


·父母的房产证改儿子名去哪弄?
      父母的房产证改儿子名去哪弄?父母的房产证改儿子名字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过户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步骤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


·北京人可能对两限房这个名词比较熟悉,但有很多人对其是一无所知
      北京人可能对两限房这个名词比较熟悉,但有很多人对其是一无所知的,本文针对北京两限房,列举出相关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你知道两限房的概念是什么吗?另外,两限房是否可以出租,而且是北京两限房能否出租?接下来让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两限房的概念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