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的顺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签署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受侵害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恢复其合法继承权的法律活动。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以恢复自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为目的的诉讼活动。因此,只有当侵害实际发生时或发生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确认丧失继承权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1)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动机是否是争夺遗产,也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主观故意, 都应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至于过失杀害被继承人的,则不能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n...


·哪些遗产不能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1)以被继承人的特定身份为基础而产生的财产:人身权(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及与人身密不可分的具有抚恤、救济性质的财产权利(抚恤金、补助金...


·继承人在离婚诉讼中能否决定放弃可以继承的遗产?
      继承权是继承人基于特殊的身份关系取得权利,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双重属性,继承人有权决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还是放弃继承,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仅是放弃了自己的一项权利。所以,离婚诉讼中,继承人配偶无权要求分割对方可能继承的遗产。打个比方,蒋某和王某是夫妻,二人离婚诉讼期间,王某的父亲去...


·什么情况下想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


·我方想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另一方不同意亲子鉴定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否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9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


·非婚生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


·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


·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所谓丧失继承权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罪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依法取消其原来享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至于是既...


·继承的方式有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整个遗产集成的流程是怎样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