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西湖街道刑事辩护律师
常州武进区西湖街道刑事辩护律师解答刑法常识,罪名详解,刑事证据,定性量刑,减刑假释,附带民诉,盗窃抢劫,伤害杀人,强奸绑架,侵占挪用,申诉控告,刑事流程,刑事辩护,强制措施,贪污受贿,毒品诈骗,走私假冒,交通肇事,死刑辩护,治安处罚,劳动教养,职务犯罪,专家论证,司法鉴定,法律文书,刑事案例,刑法理论,江苏看守所,江苏监狱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事情,为您解决刑事辩护法律纠纷。
常州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绑架罪的法律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绑架罪的法律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
十张。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4、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刑法》196恶意透支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二
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以上数额可判刑。骗婚罪即婚姻诈骗罪: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讯逼供罪与一般刑讯逼供行为的区别在哪里?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情节的轻
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规定了绑架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绑架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出现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犯绑架罪怎样判刑?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绑架罪追诉标准是什么绑架罪是指勒索财
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生出的窝赃、销
没有获利不会定为诈骗罪,不会判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函【 】第 号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
·喝酒失手把老婆打死怎么判刑
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醉酒后故意杀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杀人而故意醉酒壮胆,此种杀人如果没有其他从轻处罚情节,有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二是,本没有杀人的想法,因为喝醉酒而控制力减弱激情杀人的,一般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以积极辩护,争取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幅度内获行。《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
一、贩卖毒品不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3)经鉴
一、醉驾刑事责任有哪些据《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
暴力犯罪再犯新罪不适用缓刑吗情节轻适用,情节严重不适用。《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分子在一定的考验期间里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二、缓刑的适用范围(1
刑事案件往往都会需要大量的证据来作证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才能够让真相被所有人信服,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缺少客观性就需要通过鉴定的程序来进行判断,为此诉讼法中也专门提及了关于鉴定程序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选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
介绍卖淫罪量刑处理是怎样的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济犯罪是指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和经济有联系,就出现了为了贪图高收益导致经济犯罪的情况,这几年经济犯罪的事例越来越严重,因为利益非常高才会使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那么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下会做详细的介绍。经济犯罪中,高利转贷罪和挪用公款罪这两个犯罪行为都是比较常见的。针对这两个罪名的量刑标准,
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在量刑标准上面的规定也是有所差异的。下文中我们提供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缓刑执行完毕后发现新罪怎么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应撤销缓刑:(1)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论
·
妨害作证罪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破坏监管秩序罪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八条新增加的罪名。
常州武进区西湖街道刑事辩护律师解答刑法常识,罪名详解,刑事证据,定性量刑,减刑假释,附带民诉,盗窃抢劫,伤害杀人,强奸绑架,侵占挪用,申诉控告,刑事流程,刑事辩护,强制措施,贪污受贿,毒品诈骗,走私假冒,交通肇事,死刑辩护,治安处罚,劳动教养,职务犯罪,专家论证,司法鉴定,法律文书,刑事案例,刑法理论,江苏看守所,江苏监狱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事情,为您解决刑事辩护法律纠纷。
常州武进区西湖街道刑事辩护律师热线:18602573957 18921344401
常州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常州武进区西湖街道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