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圩墩公园婚姻家庭律师
常州武进区圩墩公园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事情,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常州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
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一、离婚后财产归男方可以吗可以的。如果夫妻婚前有协定有效的婚后财产划分协议的话,那么婚后所有取得的财产都需要按照协议的条款进行明确划分,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果婚后没有写上协商拟定相关协议的话,就要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婚后的共同收益基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
?自从这几年国家相关的法律对醉驾的管理严格之后,醉驾的人员也逐渐减少,交通事故也少了很多,但是还会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喝酒后驾车,从而发生交通事故,那么醉驾撞人能监外执行吗?今天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具体的分析一下:一、醉驾撞人能监外执行吗1、监外执行是一种有条件的将已经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暂时予
一、夫妻一方以婚前财产买房算什么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
结婚未登记离婚彩礼应该还回去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一、离婚讼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哪些?离婚讼分割财产的规定有: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关于诉讼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不同的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分割的标准也会有区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夫妻双方离婚追主要的就是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离婚后两个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怎么办呢?在新婚姻法中,夫妻双方离婚后两个小孩抚养权归谁?在这个问题当中,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您一起来看一下吧!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的!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
一、离婚时欠人家的债怎么办?离婚后,原为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配偶交通意外死亡,事实婚姻有抚恤金吗?事实婚姻的配偶交通事故死亡的,另一方可以获得抚恤金,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是可以按照结婚情况来进行认定。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
家里楼上漏水该找谁来解决??(一)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楼上邻居协助处理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2.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二)开发商漏水原因——保质期内要求开发商尽快修复房屋
重婚罪有孩子了不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不是以有孩子为条件的。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符合上述条件才是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如何处理婚前债务纠纷一、如何处理婚前债务纠纷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
一方在婚内如果有出轨行为的话,肯定会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很大的影响,而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但在因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同时要求出轨一方作出赔偿。那么婚内出轨最多赔偿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对方出轨的能否要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婚姻关系的一方有法律规定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有什么程序?
您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有就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双发在同一地区的办理离婚很简单,那么在异地的夫妻怎么办理离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异地离婚怎么办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异地离婚怎么办理一般协议离婚的话,不管是否在同一个地区,都是同样的办理办法。双方协商一致以后,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对于异地离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权做出了细致的区分,婚前财产就算结婚后也还是归属个人一方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但是房产证上若是有加上一方配偶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协议或是法院判决分割。那么《民法典》关于房产加名字有哪些规定?快来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
一、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原则是什么?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
·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
常州武进区圩墩公园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事情,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常州武进区圩墩公园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951945636 18921344401
常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常州武进区圩墩公园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