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
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选择不同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当事人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内容,否则自己花费了时间、金钱,最终也可能不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那要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需要注意,虽然很多离婚夫妻都想通过协议方式来离婚,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夫妻都可以的,毕竟我国对协议离婚也是作出了条件限制,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然也就不能协议离婚。至于如何办理协议离婚,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www.cz64.net
Copyright ©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