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物关给他人,转移财物所有权的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力只对赠与人具有以下的约束力: 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
·经过公证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乙房屋到手后,拒不履行对其赡养义务,依法应撤销房屋赠与协议,收回房屋。乙认为房屋赠与协议已经过公证,不可撤销。 本案争议焦点,关键要搞清楚赠与任意撤销和赠与法定撤销两个概念。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别人赠与了我一套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等不动产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 不动产,主要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损失经济价值的物。房屋是作为不动产的典型例子。房屋赠与涉及所有权的转移,世界各国一般都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生效力,我国也不例外。本法第 209 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 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 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
·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否需要返还 恋爱之间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通常认为是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尤其是大额的赠与,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明白这属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者接受。一旦双方分手,在此之前的赠与则失去了条件,因而一般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既然双方不能建立婚姻关系,该赠与则是条件就没有成就,依法应当返还赠与。在我...
·买卖形式赠与房屋,后又提不合理要求,否则收回房屋,如何应对? 现实生活中,亲人之间为了避税等原因,一方以买卖的方式,实际上把自己的房屋赠与另一方。后又提一些不合理要求,如果不做或者做的不合前者心意,就威胁后者以未支付购房款为由起诉。这种情况下,后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
·别人送给我一辆汽车,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汽车等动产作为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 动产是不动产的对称,是指依其性质能够移动而不损失经济价值的物,包括不动产以外的各类物,如金钱、粮食、衣服、书籍等。赠与动产大多是不需要登记的,因为》《民法典》第 224 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
·情人之间的分手费属于自然之债,已支付的不再返还,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从协议性质来看,男女之间基于“分手”而约定“分手费”并由此产生的债实际为法理上的“自然之债”,自然之债源自罗马法,根据一般学理通说,该债性质上属于不可强制执行之债,法律不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且用“分手费”、“补偿费”的方式解决男女分手所产生的纠纷,实属社会“陋习”,有悖于公序良...
·为防止赠与人反悔,在赠与合同中特别约定赠与人放弃任意撤销权是否有效? 实践中为防止赠与人反悔,夫妻在赠与房产合同中特别约定赠与人放弃任意撤销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前提是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前述约定体现了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签约前赠与人对此条款进行了慎重的考虑,其作为权利人,自愿放弃自己的房屋产权,符合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的规定...
·房屋赠与的程序及费用 房屋赠与程序是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然后持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1、契税:评估额的1.5%;2、交易费:6元/平米;3、登...
·发现配偶有了第三者,并向第三者进行了多笔转款,这笔钱可以追回吗?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为证明配偶向“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需要证明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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