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律师
同居期间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后另一方能主张吗?

    能否主张该房产首先得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如下规则处理:

      

        1、按约定

      

        因为买房这种事属于双方自由的意思表示,所以首先看双方就这个是否有约定,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处理。

      

        比如,约定购置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2、无约定

      

        (1)一般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就归谁所有;

      

        (2)不需要登记的,谁购买、使用、保管、照顾就归谁;

      

        (3)双方共同购买、使用、保管的,以协商的方式解决;

      

        (4)不能协商解决的,根据出资的份额来确定怎么分割;

      

        (5)不知道归属于哪方的财产,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财产。

www.cz64.net
Copyright ©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