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办理房屋过户可通过以下方式:1.双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来处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钱帮他还债,然后把房产证要回来办理过户手续。2.办理预告登记过户。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3.预告登...
·一、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有哪些人? 一、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有哪些人?房屋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方案 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方案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问题相对较多,先了解拆迁政策以及补偿,法律我们为您列出以下内容。 一、拆迁补偿费...
·旧城改造拆迁营业房,能赔偿同面积的商铺吗? 一、旧城改造拆迁营业房,能赔偿同面积的商铺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旧城改造中对营业房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是可以获得同等面积商铺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商铺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商铺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目前银行"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买房合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购房合同,一般在当事人就购房达成 买房合同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购房合同,一般在当事人就购房达成一致之后,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才行,因为之后需要办理登记备案,同时进行房产的过户也是需要这个合同的。那实践中,买房合同该如何进行备案登记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合同该怎么进行备案登记 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
·一、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 一、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的流程是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市房屋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办理网签手续;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一、江苏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江苏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
·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通常在一份合同当中,如果还有没有约定到的内容或者事后发现还有地方需要做出约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充分协商后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在房屋租赁当中这样的补充协议是很常见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www.cz64.net Copyright ©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