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籍和产籍? 我们通常所指的地籍、产籍、房地产籍是同一概念。它是指土地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和法律状况的调查与记录,包括了土地产权 的登记和土地分类面积等内容。具体来讲,是对在房地产调查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图 表、证件等登记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分类而形成的图、档、卡、册等资料的总称。...
·购房人仅凭签订合同以及付清房款,能否排除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
·未成年人可否购房办证?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以未成年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要么必须取...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只负担规定的税费即可,这种产权即俗称的“大产权”。以海淀区为例,此...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 一、 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 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本报归纳如下...
一、 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 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本报归纳如下...
·居住权的设立 民法典实施之后,居住权被明确为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以满足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需要。居民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向世人公示权益的归属,具有很强的保障效力。如果此前没有登记居住权,在民法典实施之后具备登记条件时,要及时登记正式设立,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案外人缴纳物业费能否证明合法占有房屋 1.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与购房人发生权利冲突时,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应优先给予保护是一般原则,除非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原《工程价款优先权批复》等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在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对所购商品房享有的权益可以对抗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保护消费者的...
·房屋的确权面积 确权面积也可以说是产权登记面积,产权登记面积是房屋竣工验收后,购房合同内填写的测绘后面积(一般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在90天内将此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注册,合同内的建筑面积也就是将来的产权证上的产权登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证...
·村民在其宅基地获得安置补偿之外又继承其父母宅基地的安置补偿利益,是否违背一户一宅? 在要求履行行政协议案件中,可将行政协议作为主要证据和依据进行审查。既要对行政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也要与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等基本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只有在行政协议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条款才能确...
·借名买房,实际权利人归谁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 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物权登...
·按份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按份共有房屋案件,依法有两种案由可供选择: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和按份共有纠纷。如果选择前者,那么,法官会要求双方提供财产凭证等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分割,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等方式;如果选择后者,诉讼请求的书写技巧就显得非常重要——一般的人会忽略“分割”而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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