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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想让对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的,另一方可就探望权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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