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件管辖移送中保全续保的方式是什么 财产案件管辖移送中保全续保的方式是什么原保险合同有效期满后,投保人在原有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和实际情况,可对原合同条件做适当修改而继续签约承保的行为。续保能力是保险公司对原有客户和业务的保留能力。①另订新的保险契约;②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到庭,也便于判决的执行。鉴于合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履行过程中,由履行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活动的进行。案件的种类不同,合同履行地点也不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
·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裁定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裁定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异议成立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
·南京秦淮等五区知识产权案件移交铁路法院受理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的管辖的案件是南京市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的除了专利、植...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的管辖的案件是南京市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的除了专利、植...
·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一、管辖权异议与答辩应诉的答辩状怎么写? 1、首部。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
·2023强制执行新规定申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强制执行新规定申请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分三种情况: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zhi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负责执行;3、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可以上诉吗?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可以上诉吗?不可以的,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
·管辖权的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管辖权的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是什么?管辖权的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主要是在转移之前是否需要征求接受案件的司法机关的同意,具体区别如下: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
·移送管辖后的撤诉请求会被受理吗? 一、移送管辖后的撤诉请求会被受理吗? 移送管辖后的撤诉请求不会被受理。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
·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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