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国际贸易律师
常州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国际贸易律师解答常州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国际贸易,涉外民事,涉外经济,国际贸易,涉外诉讼,涉外婚姻,涉外继承,涉外收养,涉外仲裁,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国际合作法律咨询,代理国际贸易事情,为您解决国际贸易法律纠纷。
常州国际贸易法律知识:
·贸易追债方法
一般大型的、规范运作的企业都会提供完整的格式合同。发生合作关系时,可把每一环节和步骤用书面方式记录下来。比如接受订单时,如果对方不愿签订合同,不妨让对方以传真或信件方式告知合同具体内容;出货时,也可传真给对方,并要求对方签字后回传;出货之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货物型号、批量、质量、具体地点、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做只会使对方
·涉外婚姻离婚判决?
涉外婚姻离婚判决??涉外婚姻离婚判决?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
进出口贸易流程是怎么样的?进出口贸易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是非常大呃重要的。而国家为了经济发展的越来越快也相继出台了各种的政策,但是我们不知道的是,进出口贸易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一、进出口贸易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备货与报验为了保证按时、按质、
·涉外收养的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申请及审查;2、确定被收养人;3、订立收养协议和办理收养登记。 依据指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四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
涉外离婚能变更抚养权吗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必须要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呢?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确定准据法需按照
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化,我国经济也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我国的对外贸易也越来越多。为了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国际贸易纠纷,对外贸易企业应当充分了解涉外仲裁条款。下面由我们来为您简单讲解一下。1、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我国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
深圳公司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深圳公司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证件?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证件?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在这个信息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每个人的思想都得到全面的开放,涉外婚姻越来越多,那么涉外公证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证件?欢迎来到,本机构将会就此问题助您解惑。1、涉外婚姻婚前公证需要什么证件、手续?结婚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
书写专利贸易合同范本的要点是什么?一、书写专利贸易合同范本的要点是什么?专利权期限届满后,将成为社会自由使用的技术,任何人都可以不支付专利使用费。因此首先在合同签订时,专利权应当是有效的。即该专利权在当时没有被宣告无效,也未被终止。二、合同期限应当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应当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并确
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在申请涉外仲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我们申请的国家机关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管辖权的话,是要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的,类似法院裁判案件一样,是否对案件有管辖权是首要条件,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民事诉讼法》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涉外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也是要按照我国规定的原则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涉外婚姻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具体有哪些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
·涉外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反之也有离婚的自由,这个规定在涉外婚姻中也不例外。即使是涉外婚姻,只要夫妻感情不和,也可以协议离婚。你知道涉外离婚抚养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范本,供你参考。涉外离婚抚养协议书协议人:张某(出生年月、国籍、居住地、身份证)协议人:王某(出生年月、国籍、居住地、身份证)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它事物,如是否开追悼会、遗体或骨灰如何处理等,但这些遗嘱不是继承法调整的对象,尽
·涉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 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怎样才被承认执行?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是我国关于民事或企业上诉法院涉及国外的案件裁决,有很多人不懂,涉及外国的案件在中国要怎么处理,案件在外国裁决之后中国又要怎样才会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裁决的案件结果,接下来就带您说说涉外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中国处理的方法。根据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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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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