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区江南农耕园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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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
由于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都以消灭债务为目的,并且免责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在法律后果上具有一致点,如都会导致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认识上的混同。同时,又由于两者的法律效力有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对两者进行区分探讨,以便能正确判断两者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结合民法原理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
所谓共同债务,应当叫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满足共同的生活而负的债务,就叫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购置房屋(该房屋应当为共同财产)而负的债务、为共同经营的生产活动而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而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应当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等。婚姻法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应当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一、债权债务公示期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二、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如何处理公司变更法人债权债务纠纷协议?
如何处理公司变更法人债权债务纠纷协议?企业公司变更法人后债权债务到底是由谁来承担呢?我们相信很多人都对此很头疼,情况的不同,承担的对象也不同。一般来说变更前的债务应由变更前的法人承担,变更后的债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但是公司变更法人债权债务到底是怎样算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处理公司变更法人债权债务纠纷协议的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
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您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讨债的方式,要使自己的讨债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具备法定的条件,这样才能确保您在讨回债务的同时,不会触犯法律或者是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合法讨债时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换句话说,合法讨债需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解读。一、合法讨债时要满足什么条件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很多人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律师咨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担心律师的收费太高,负担不起律师的费用。那么,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一、杭州债
·何为“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
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发行债券是什么意思?(一)债券发行是什么意思所谓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发行公司债券。这些条件如下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效力在实践中,虽然不少债权人可能都知道自己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对到底什么是代位权,它所具有的法律效力等法律知识却并不是很清楚。那从法律的角度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效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代位权?(一)代位权的定义代位权指的是因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
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区别是什么指示交付与债权让与的差别主要是性质问题,指示交付是由双方外的第三人来实际占有,而债权让与是债权人通过合同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个人才有的现象,不改变债权关系。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
起诉欠债人流程包括哪些内容?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债务相关知识债务概念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怎么讨债一、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怎么讨债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
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吗?债转股追加注册资本是一种合法行为,债转股、发行新股、增加资本以及增加票面价值,是四种常见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法,但但是并非是在索要到欠债的挂款额之后就可以立即的转化为注册资金,而是需要先征求各位股东的意见之后,才可以决定能否将注册资金进行转化。一、债转股追加
·什么是债的混同?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该怎么办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
一、继承财产后债务也承担吗??《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因此,被继承人生前欠下的债务是要偿还的,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选择不继承。如果选择继承的,那么就有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欠下的债务的义务,还债的数额不是无限的,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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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
盗伐林木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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