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察院>>太仓市检察院简介
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
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 
邮编: 
电话: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恢复重建,当时为太仓县人民检察院,年随着太仓撤县建市改称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太仓检察院现有政法编制数名,实有干警名,内设科室个www.cz64.net。名,副名,检委会委员名,检察员名,助检员名,员名、法警名,无法律职务名;本科以上学历人,研究生和双学位人员人南京律师网。现有办公用房平方米,技术用房平方米。

近年来太仓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着力在构建和谐、维护稳定、改革创新、提升能力、促进发展上下工夫,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许多特色亮点工作南京律师网。比如,民行工作“三步”调解法、支持起诉、控申双向承诺、检信对接十一年、律师介入控告申诉接待、惩防一体化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预防、太检工作博客、“+X”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打击涉农犯罪、服务太仓港区发展、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未成年人特色办案机制、案管第二阅卷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估机制、继续羁押审查必要性机制等,从而创造了“经济发展快速发展,刑事案件逐年下降”的“太仓现象”, 保持了所办案件无错捕漏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都得到了有罪判决,无一起因案件质量问题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监管场所年安全无事故,检察环节年无超期羁押的良好业绩。近五年来,苏州市级以上荣誉项,连续五年被评为苏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南京律师网。其中年在全省“反腐败斗争”中成绩突出被授予集体二等功;年被评为省五好检察院;年被评为省人民满意检察院;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和江苏省文明单位;年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并被确定为高检院监所检察厅在全国八个联系点之一;年控告申诉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年被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院干警将在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负重拼搏,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争创更大的贡献!
太仓市检察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常州律师法律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常州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50岁+
18501560386
常州律师
姜春 律师
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6年+ 51岁+
18921344401
常州律师
李乾溶 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43岁+
18602573957
常州律师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法律咨询:
  • ·你好,我欠别000块钱,别人把我告了,那会没打欠条,今天司法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偿还,我现在没能力
      你好,我欠别000块钱,别人把我告了,那会没打欠条,今天司法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偿还,我现在没能力...

  • ·如何解决合适,自己开店于隔壁发生冲突造成对方轻微伤害
      自己开店于隔壁发生冲突造成对方轻微伤害,私下调解,对方医药费花了几百元,却向我要几千元。我不服,这应该如何解决?...

  • ·爆炸受伤,我在长白机械厂1976年爆炸受伤
      我在长白机械厂1976年爆炸受伤,1976年调到长春一汽,一直左耳听力不好。现已退休。问下:现在可以评为最轻工伤等级不?...

  • ·脸部烧伤3%深2度在右脸能有几级工伤
      精英律师团,专打疑难案!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姻法》及《民法通则》的规定,解答如下:1.需要指定的...

  • ·合同期未满可以辞职吗?,我的单位要我签一年的用工合同
      我的单位要我签一年的用工合同,如果我干半年不干了,是否可以辞职?要付违约金吗?有什么法律责任?请专家指导,...

  • ·我司聘用一国企内退人员,工作将个月,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span>
      我司聘用一国企内退人员,工作将个月,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请问用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吗...

  • ·手在厂里受伤了。少了一节指头。怎么处理呢
      手在厂里受伤了。少了一节指头。怎么处理呢...

  • ·朱律师你好,我是王安静,请问拘留可以取保呜?
      朱律师你好,我是王安静,请问拘留可以取保呜?...

  • ·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什么?征地补偿赔偿依据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

  • ·法人代表变更需要股东准备什么材料?
      法人代表变更需要股东准备什么材料?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法人,企业的一把手,如工厂厂长、公司董事长,被称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 ·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一、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

  •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从历史发展来看,就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之外建立的同居关系,以前在我国称之为事实婚姻,而现在则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统一为非...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具体有哪些(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

  • ·辞退员工不满半年如何赔偿?
      辞退员工不满半年如何赔偿?不满半年被辞退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 ·名誉权侵权案件赔偿多少
      名誉权侵权案件赔偿多少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如何分?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如何分?   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

  • 周边机构:
    ·常州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
    ·睢宁县检察院
    ·
    相关机构:
    ·苏州市拘留所
    ·苏州市吴中区拘留所
    ·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锦丰法庭
    ·太仓市人民法院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