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区常州中华恐龙园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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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

  •   子女继承有没有先后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中,没有明确规定其继承的先后次序,父母,配偶,子女的继承顺序都是一样的,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也是一样的。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之间,是有继承权的优先顺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具有优先性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

  •   民法典录音遗嘱怎样才能生效?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2、形式要件: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

  • ·办理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办理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办理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继承权纷争的起诉时间为三年,要从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那一日开始计算,要注意,只要是从继承那天算超过了二十年,就不可以申诉了。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


  •   离婚遗弃家庭成员范文根据具体案情来写起诉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没有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其中既包括法

  •   父亲的遗产如何分配配偶和子女妻子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先行分割一半,剩下的才可成为全部遗产继承人进行依法分割,第一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分。首先需要确定遗产数额,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为死者遗产,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

  •   哪些人可以做代书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

  •   父母子女遗赠扶养协议需要签订吗一般来说不用签订,订立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关系的公民。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财产一般按继承关系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遗赠扶养协议

  •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一、夫妻同立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遗嘱必须


  •   丢失遗忘物品派出所受理吗?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有些东西丢了就丢了,也不太在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特定的物品是不能丢失的,否则会很麻烦,关于遗失物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丢失遗忘物品派出所受理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丢失遗忘物品派出所受理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注意的

  •   办理公证遗嘱要去哪公证处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您法治意识的增强,更多的人在立遗嘱时,为了防止自己死亡后,亲人因遗产而伤害感情,选择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所有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通过公证遗嘱的形

  •   2023年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一、财产继承法女儿子有区别吗?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   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

  •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代位继承人也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二、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一定要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

  •   一、个人遗产包括哪些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一、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 ·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 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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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妈妈留下的遗产,妈妈留下的遗产,是我和我姐姐分,但是她现
      妈妈留下的遗产,是我和我姐姐分,但是她现在有孩子了,如果她去世了,遗产怎么分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妻子私自将已得遗产过户给妻弟是否违法

    ·遗产继承,十分感谢,十分感谢,你的解答。我们愿意给到他该有的
      十分感谢,你的解答。我们愿意给到他该有的份额甚至更多,就是给他一套他们原住的房子,产权是父母的,但是作为遗产,否是两套并在一起同做遗产处理。当时哥哥生病时将父母一生积蓄耗费光,并且去世时的份子钱全部收归嫂子所有,所欠人情父母在后来的岁月一直再还,以至于我出嫁时

    ·律师见证的遗嘱打官司有效吗?能百分百赢吗?
      律师起草写的遗嘱,奶奶签了名字,奶奶要是死了,凭这遗嘱打官司有效吗?能百分百赢吗?

    ·我如何要回应继承的钱?
      我们是姊妹三人,继承父母遗产是房屋一套,市场价值大概在100万左右,现金40万,母亲在世和小女儿女婿住。母亲去世后,小女儿把我们姐俩叫到一起,直接拿出一份大概内容是各拿20万现金并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协议让我们签字。说是生前父母表过态答应把房屋给小女儿女婿。我们当

    ·我是上海市民,泰州有一套四合院祖屋,想打遗产官司,不知房子的
      我是上海市民,泰州有一套四合院祖屋,想打遗产官司,不知房子的价值,咨询律师费怎么收取。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他们有权利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共同财产权和财产继承权
      1,父母与女儿有共同财产权,如果女儿不在了,那么女儿的财产是否有女婿继承,还是归父母所有。
    2,女儿的个人财产有遗书注明给父母的,父母能拿到女儿的个人财产吗?希望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财产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

    ·房产证改成房地产证,遗产公证按那个日期算
      我父母原住公产房,2000年折算工龄同当地房管站签订购房协议,现在房产证日期为2007年,而我母亲2006年去世,请问,此房所有权有我母亲的吗。(房产证日期为2007年是因为房产证改成房地产证的日期)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遗产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购房价还是市场价分配

    ·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放弃房产继承权,可以反悔吗
      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放弃房产继承权,可以反悔吗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兄弟不配合,所以办不了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时兄弟不配合,所以办不了房产继承权公证,请问,法院是否可以办理遗嘱确认合法,再去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更名呢?谢谢给予回复。

    ·关于遗产房继承,我公公去世了
      我公公去世了,留了一套房子,现在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需要公证,老公是独子,婆婆、公公的父母都去世了,现在公证要提供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但是公公父母的关系现在派出所没法出证明,因为他们是解放初期从外地迁到本地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迁过来的,我们现在没法查

    ·遗产继承问题??,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现有遗产继承问题想向您咨询,望能给予解答。三年前,我外公去世,房产由我外婆继承。外婆一生没有工作。外婆有三个儿女。在外公去世的这三年里,大儿子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小儿子只给了一年的赡养费,外婆一直由女儿照顾。现在,外婆想将房产由女儿继承。请问,这种

    ·父亲过世 我想继承父亲的房产我想问下怎办
      你好律师  我想问下  我父亲在去nbsp; 父亲名下有一套房nbsp; 我母亲健nbsp; 我有个妹妹。我奶奶和爷爷在父亲过世前他们已经去nbsp; 。现在我想继承我父亲的房产。

    ·父亲留下一套房子,我有四个兄弟,当时他们放弃继承,现在户口本是我与母亲
      父亲留下一套房子,我有四个兄弟,当时他们放弃继承,现在户口本是我与母亲的名字,一个兄弟已经去世,母亲在人世,想问母亲过世后是否需要重新继divclass="w990mamt20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面个人债务和银行债务
      父亲过世后个人名下房屋没有继承,现在儿子因债务问题自*后母亲会不会因为儿子的外"21345748l"""个人债务"43477292l"""银行债务无法继承父亲名下的房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
      房改房是父母共同财产,父再婚后指定原住房给儿女继承,现父母均去世,后老伴有权继承吗?

    ·再婚,继承,房产,
      父母有一套房子,父亲去世,么有留下遗嘱,现86岁老母要再婚,跟男友有婚前协议,但是不肯公正,问如母亲先去世,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正常情况,留下来的房产和母亲老公如分配?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有有效期吗?可以反悔不放弃吗?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已有.有有效期吗?
    如果反悔,想继承了,那么那份放弃的公证书还有效吗?


    ·有书面财产继承协议,但没进行法律公正受不受法律保护?
      有书面财产继承协议,但没进行法律公正受不受法律保护

    ·房子是公产房,我大伯的女儿以她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把房产证取走了,这个官司我们需要怎
      

    ·我是非农户口的独生女,我嫁了,可不可以继承我父母的房子和田地
      我是非农户口的独生女,我嫁了,可不可以继承我父母的房子和田地

    ·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关于我家祖辈遗留的鱼塘,现在另一个村说
      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关于我家祖辈遗留的鱼塘,现在另一个村说是他们村的这合法吗

    ·我应有的继承份是多少呢,谢谢
      我的父亲在2010年2月9日去世,生前患病多年,是有工资收入的,我哥和嫂嫂是在2002年结婚,住父亲房子其中的一间房。我在2001年和人办了结婚登记住在外,我哥登记结婚时我已离婚,为了不影响哥娶老婆。我租房在外住。还有侄女户口在我父亲名下的。我父亲的房子是房改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遗赠公证怎么办理

    ·遗产问题,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
      我外公外婆当时购买了一套外婆单位的房子,房产证上写着外婆的名字。后来外公去世了,当时没有立遗嘱,请问外公外婆的4个子女是否有权分得这套房子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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