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区北港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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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工伤鉴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应当注意,在2004年1月1日前,《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时效办法》对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规定申请时效,如果工伤职工在2004年1月1日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均应受理,不存在超过申请时效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2004年1月1日以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
工伤待遇人事争议怎么处理?一、工伤待遇人事争议怎么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劳动者的安全问题是需要用人单位和个人关注预防,特别是工作在危险区域的劳动者更需要去保护,一旦发僧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工伤,依法可以享有一定的赔付,在赔付之前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那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1、职
一、对于趾骨骨折几级工伤?一般可以认定为九级或者十级工伤,具体情况结合实际伤残情况而定。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可评上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在认定部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有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此时需要暂时中止进行工伤认定。不过要是说申请中止工伤认定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一般都是认定部门自己作出中止认定的决定,但同时需要书面通知申请人。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工伤认定的流程1、工伤的认定:
·工伤员工自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工作中受到工伤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受工伤不仅是身体受到了伤害,还会带来一系列需要处理的后续事件。受工伤之后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只有拿着鉴定结果才能索赔。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鉴定,工伤员工自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一、工伤员工自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可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
一级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谁承担?1、一级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医疗费一概由用人单位承担。举重以明轻,职员要求单位支付自费部分医疗费的请求会被法院受理。2、单位支付自费部分医疗费情形一般发生在职员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形,但是单位的一般福利待遇之中是需要包含社保缴纳的。故此单位不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申请人:住址: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第三人:住所:委托代理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仲裁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应该在职工受伤后一个月内提出,单位不处理,职工也可以通过家属申请。各区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理后,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长沙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长沙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1、因工伤残职工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工作中或者是上班途中受了伤的话,我们是可以到有关医院进行工伤鉴定的,然后再向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那么有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是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伤如何赔偿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伤如何赔偿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
北京工伤伤残鉴定部门是哪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出现对于企业发展和个人事业都是有很大阻碍的。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劳资矛盾争议很难避免,劳动争议很多时候都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调解矛盾,那么有关劳动仲裁法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
员工午休猝死属于工伤吗?一、员工午休猝死属于工伤吗?在工地上,中午吃饭后的场地午休而死亡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1、工作中的中间就餐时间属于属于员工的合理生理需要,应当视为工作时间;2、在工地上属于工作地点;3、吃饭的短暂休息属于与工作相关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每个劳动者都不想遭受工伤,但有时候可能因为不小心而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补偿金。那么这个工伤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
一、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主要是:(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一、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
船上捕捞作业出人身事故算不算工伤?船上捕捞作业出人身事故算工伤,正常情况下只要是工作期间导致事故发生,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如果船员受到工伤海事局不管,应该找劳动保障部门来管。伤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工伤或者本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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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欺诈发行证券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资敌罪 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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